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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将实行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容错制度

2020-06-15 17:55  阅读:117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受到影响,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容错制度(试行)》。

根据《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容错制度》内容,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固分局按照制度内容,严格把关、抓紧落实,对外加强宣传引导,并让执法人员正确掌握好执法边界,有效执法,使轻微违法免罚制度上的各项条款落实到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东固分局深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进行宣传、解读,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容错制度的内容,维护好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对于免罚制度上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将责令商户限期改正,以纠正违法行为、督促守法为目的,加以引导,使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东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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