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第一件事是什么?
当然是系安全带
如果您坐在后排
也会自觉系上安全带吗
为了让更多的人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守法习惯
从而更好地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从2020年6月1日起
在赣州市全市范围内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前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后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都将依法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五条 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元罚款:(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第八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三)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第八十八条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处罚标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0元,记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20元;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元。
此前
赣州交警已通过“赣州交警”微信公众号
多次发布消息提醒大家
对于机动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赣州交警
也将进行处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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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下面的链接)
(4月1日)注意啦,这不是玩笑!机动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后果很严重!
(4月29日)赣州交警正在调查这件事,您做到了吗?
赣州交警提醒
从现在起,驾乘车辆出门,可千万不要忘了上车第一件事:系好安全带,无论您坐前排还是后排!(儿童请使用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
来源:赣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