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蔓延扩散,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大。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向稳向好的局面,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来赣州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严格执行《关于江西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九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40号)的基础上,结合赣州实际,现就几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用工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以及房屋出租等单位和个人,获知从境外来赣州人员信息后,应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宁都县报告电话:0797--6826883)
二、疫情期间暂不前往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任何人不得私自接运入境人员。
三、对在境外已经确诊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形的恶意进入赣州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拒绝配合有关地方和单位实施隔离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四、指定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外籍入境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
五、设立24小时涉外咨询求助热线,电话:13879729027。
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