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维护我区疫情防控平稳态势,现对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6月15日发布的《公告》补充通知如下:
一、自5月30日以来,凡与北京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接触和到过新发地海鲜市场等场所的来湘返湘人员,未满14天的必须集中隔离,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自5月30日以来,凡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地区、西罗园街道、太平桥街道、卢沟桥街道,大兴区高米店街道、西红门镇、林校路街道,房山区长阳镇及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等中高风险地区来湘返湘的人员,未满14天的必须集中隔离,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从即日起,原则上所有人员不能去北京市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要去,所有人员必须先经所在地乡镇街、产业园同意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方可前往。
四、各乡镇街、产业园要严格落实排查管控工作,全面掌握从北京等疫情重点地区来湘返湘人员情况,如因排查管控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湘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