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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举行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0-06-14 15:51  阅读:22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王婷 记者 傅志刚)6月12日,新余市举行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宏,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李建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生育保险科科长廖志国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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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文浩 摄)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一项惠及广大参保人员的重大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列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聚焦扩大保障人群、增强保障能力、稳定保障水平、优化保障服务,切实做到四个“有利于”。

有利于扩大生育保险受益人群。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同等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的所有待遇,生育保险的惠及人群将进一步扩大,更多参保人员将享受合并实施带来的红利。

有利于增强生育保险保障能力。通过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两个池子并成一个大池子,可以做大做强基金池子,可以有效地平衡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提升基金支撑能力,确保制度可持续、稳健发展,为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提供更为有力的制度支持。

有利于缓解生育职工后顾之忧。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保障内容和待遇水平不会减少。一方面参保人员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生育津贴将按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的产假期限执行。

有利于减轻群众办事负担。合并实施前,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开征缴,分别结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在生育前到经办机构申请备案手续,并提交生育服务证等证明材料。合并实施后,两项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减轻了参保单位的事务性负担;对参保人员而言,相关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让参保人员少跑腿、少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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