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开展水务行政执法行动
本报讯(龚成亮 记者 徐景)“每个在建工地必须文明施工,施工污水需在基坑里完成三级沉淀,合格后再进行排放,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青云谱区城管局执法大队水务中队袁震华在查处建筑工地违规排放污水时说。5月14日,该中队对某建筑工地未取得许可证而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向该建筑工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这是南昌市城管执法系统查处的第一例水务行政执法案件,标志着南昌市城管执法系统水务行政执法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
开展水务行政执法,是南昌市城管局践行“彰显省会担当”精神中的一项新举措。根据南昌市2019年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将原市水务局承担的城市供水、排水排污管理和建成区范围内水面管理及污水处理等工作职责,划转至市城管局,涉及23项水务行政执法内容。南昌市召开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动员大会,提出将持续深化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把南昌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名城、生态都市。明确了开展河湖水系治理大提升行动,对河湖水环境整治、城区污水提质增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更好开展履职工作,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建成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常态长效,市城管局4月份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南昌市建成区水务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水务行政执法的职责范围、工作机制,要求由市城管支队牵头,在市级层面成立一个水务行政执法大队,各城区分别成立一个水务行政执法中队。
在成立队伍的同时,南昌市城管支队通过“三抓”,有序有力地推进水务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抓调度。建立水务行政执法调度机制,积极主动与水务部门沟通协调,共享违法信息,强化市、区联动执法,做到违法必查、违法必究。二是抓培训。通过多次开展理论培训与现场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迅速提高各级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三是抓规范。拟定《水务行政执法流程》《水务行政执法工作沟通衔接机制》《推行网上办案操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使水务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