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即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施行后,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非机动车号牌和登记证。
针对广大市民在新国标出台前购买的两轮、三轮、四轮超标电动车,市、县两级交警部门采取过渡期管理措施:悬挂临时牌号、购买强制保险、参照摩托车管理,过渡期为2年。
在2019年6月-12月,交警部门已经办理发放了一大批电动车临时号牌。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在《办法》正式施行前,从6月10日起,将再开放一批超标电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截止7月30日,为期50天。
上栗县超标电动车临时号牌发放点:县交警大队、桐木中队、清溪中队。
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县交警大队)
(桐木中队)
(清溪中队)
临时号牌办理期限截止后,
将不再为超标电动车办理临时牌照。
未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将不允许上道路行驶。
来源:上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