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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教育局发布规范校外培训的重要通知

2020-06-02 09:50 总编室  阅读:50 

南昌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事关大家一直关心的校外培训

其中明确了——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

超过3个月的费用

对于未完成的培训课程

退费事宜应按照规定办理

在验收合格、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

允许校外培训机构开班

对擅自开班复学的培训机构从严查处

……

每一件都是家长们关心的!

太重要了

赶紧来看看吧!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开班复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南昌教育部门将严格开展复学验收,做到复学一批、公示一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验收、擅自开班复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务必从严查处。


按照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要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及防控措施方案,并签署安全承诺书,承诺全面落实防控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逐项验收;在验收合格、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校外培训机构开班并向社会公布。严禁列入黑名单的培训机构开班,严禁卫生防疫不到位、不达标的培训机构开班。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身体状况,对重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要制定并完善复学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做好学生上课、下课等各个环节和培训公共活动场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实施封闭式管理,确保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包括家长在内的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不得进入。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收费

教育部门要持续规范办学行为,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宣传广告备案、教师资格备案、课程培训安排备案和校情校务基本信息公示公开。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机构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收费行为,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不得有“培训贷”行为。

对于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变相开展超纲超前教学或违规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测试、竞赛行为等培训行为。

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家长对无证机构或违规机构的鉴别能力及防范意识,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指导签订书面培训合同,切实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及学生合法权益。

要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严禁掺杂宗教信息、崇洋媚外的培训内容,抵御不良文化的渗透。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通知还提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于7月12日前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整治无证无照、未经验收擅自复学、一次性收费超3个月、聘用在职教师等违规行为,并于7月24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社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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