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复工复产复学,满足社会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和人员“适时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4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