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针对企业反映的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等问题,近日,《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打造三个“一流”,建立一个“高效”,努力实现“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目标。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
12月28日,江西召开《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郭新宇介绍,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鼓励创新创业,加大亲商招商安商力度,全省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条例》将近年来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践中的特色做法上升为法律条文,加以巩固和推广。”郭新宇说,针对投资创业不够便捷,监管执法不够规范,司法保护不够有力等问题,《条例》明确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
《条例》共7章、70条。重点围绕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打造一流的市场环境,围绕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公正司法,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
此外,《条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考核监督体系、责任追究体系,规定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考核,明确正向激励和反向约谈、容错免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