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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揭发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告

2020-04-15 17:52  阅读:4769 

宁都县公安局

关于检举揭发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纵深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整治信息网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要挟他人,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2、利用信息网络恐吓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3、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黄赌毒、“套路贷”、暴力传销、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二、奖励办法

公安机关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的同时,按照《宁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实行“举报有奖”。凡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0元的奖励。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797-6828110(宁都县公安局扫黑办)或110;

2、邮件举报:ndshce@163.com;

3、信箱举报:宁都县公安局扫黑办(宁都县梅江镇中山南路92号,宁都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五楼,宁都县公安局扫黑办收);

4、微信举报:通过“宁都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留言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宁都县公安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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