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兴国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兴国县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及其子女。
免缴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以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人口等由财政全额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兴国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时间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集中征缴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集中征缴期结束后,无特殊情况,税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已参保人员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但流动人员子女、新生儿、军人退伍、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劳改服刑人员期满释放等群体可按规定及时参保缴费。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城乡居民两险一体化征缴工作要求,鼓励缴费人在缴纳城乡基本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同时,一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注:1.对持居住证参保的,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2.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20年度280元标准执行,待上级下达新标准后,不足部分在2022年度缴费时补缴。)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1个档次,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四、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可选择微信(“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微信小程序,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个人微信生活缴费等)、支付宝(赣服通)、银行网点(现金、社保卡、银联卡、银行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或办税服务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社保卡、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村(居)委会代缴等方式进行缴费。
推荐使用下列缴费方式: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微信扫码缴费: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微信扫码缴费:
3.支付宝缴费: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并进入→点击“社保缴费”→刷脸认证后可选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提醒:徽信、支付宝缴费方式也可为他人代缴。
五、其他事项
1.新参保或缴费平台无缴费信息的城乡居民应先到医保部门或农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补录缴费信息,再通过上述缴费方式缴费。
2.推荐城乡居民使用上述互联网缴费方式,包括原通过农商银行(信用社)批扣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也建议使用互联缴费方式,可有效避免银行批扣因余额不足、未签三方扣款协议、存折(卡)无效或锁定等原因而缴费不成功现象;特别提醒:因技术原因暂无法通过银行批扣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不再通过赣州银行批扣,原通过赣州银行扣缴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请选择其他有效的缴费方式!
3.如果您在参保缴费过程中存在疑惑,可致电兴国县税务局(0797-5310993)或兴国县医保局(0797-5322751)或兴国县农保局(0797-5324506)详细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兴国县税务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