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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将在暑假期间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专项行动

2020-07-27 19:30  阅读:33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对暑假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省教育厅将在暑假期间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专项行动,从7月25日开始到8月底派出5个督查小组,采取“三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持续对全省11个设区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明查暗访工作。

对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行为,督查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公开曝光,晒“问题单”、下“责任状”、亮“检讨书”,并严肃追责,取消违规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违规学校所在地政府2020年高质量发展教育综合考核中倒扣分数,并在相关教育专项资金分配安排中扣减额度。

除高三外不得补课

针对暑期违规补课一事,省教育厅重申,除对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不收费用的原则下,可在暑假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暑假1/3、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全省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暑假期间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即:

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同时,省教育厅明确,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严禁违规收费。

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今年已收取的住宿费,要按照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收取,多余部分尽快退还学生。采取抵扣下一年住宿费方式的学校,要向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征得学生同意。严禁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乱收费。在开展好课后服务的同时,严禁违规补课违规收费。

如果你遇到了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的情况,欢迎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省教育厅  0791-86765316

赣州市

赣州市教育局0797- 8991912

章贡区教育局0797-8199692

赣州经开区教育局0797-8375125

蓉江新区教育局0797-8165855

赣县区教育局0797-4437300

南康区教育局0797-6646380

信丰县教育局0797-3339846

大余县教育局0797-8732134

上犹县教育局0797-7132565

崇义县教育局0797-3812339

安远县教育局0797-3732182

龙南县教育局0797-3559620

定南县教育局0797-4280145

全南县教育局0797-2634645

宁都县教育局0797-6820356

于都县教育局0797-6335867

兴国县教育局0797-5203055

瑞金市教育局0797-2539278

会昌县教育局0797-5636269

寻乌县教育局0797-2831257

石城县教育局0797-57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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