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宁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决定: 刘文丙同志任宁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宁都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8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