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卞晔)高水位下,圩堤决口后该不该封堵抢险?日前,江西省防指向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共青城市、鄱阳县等地防指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单退圩堤运用的通知》,对该问题作了明确回应。
据省河湖局负责人介绍,单退圩堤是指低水位时堤内种养,高水位时堤内蓄洪的圩堤。当圩堤遇到超过进洪水位的洪水时用于蓄洪,当外河(湖)水位低于进洪水位时,堤内仍可进行农业生产。由于堤内只能种养而不能居住,即退人不退田,简称“单退圩堤”,是退田还湖的方式之一。“如果单退圩堤水位达到进洪水位,圩堤内区域就是蓄洪区,如果圩堤决口,可以暂时不封堵。”该负责人表示。
根据通知,保护农田面积1万亩及以上且受(鄱阳)湖水控制的单退圩堤,进洪水位为湖口站水位21.68米;保护农田面积1万亩及以上且受河水控制的单退圩堤,进洪水位为相应河段10年一遇的洪水位。
对于保护农田面积1万亩以下且受(鄱阳)湖水控制的单退圩堤,进洪水位为湖口站水位20.5米;保护农田面积1万亩以下且受河水控制的单退圩堤,进洪水位为相应河段5年一遇的洪水位。
据悉,7月9日发生决口的南昌市新建区新培圩,就属于保护农田面积万亩以下且受湖水控制的单退圩堤,当时该圩堤已满足行洪标准。
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好单退圩堤的防洪作用。其中,万亩以下的单退圩堤,在满足进洪水位的条件下,必须进洪,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进洪,各级防指不应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对于万亩以上的单退圩堤,当地政府应在水位未达进洪水位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群众抢收稻谷,保住既有农业成果;当达到进洪水位时,应有序进洪蓄水。
背景链接:江西已平退圩堤417座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双退(既退人又退田)圩堤平毁后自然蓄洪,单退圩堤遇超过进洪水位的洪水时,必须进洪蓄水。1998年特大洪水后,为了提高江河行洪能力,增大鄱阳湖水面和蓄洪量,江西自1998年9月开始,启动实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工程措施,涉及南昌、九江、上饶三个设区市,至2007年完工。其间,共平退圩堤417座,其中单退圩堤240座、双退圩堤177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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