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群众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方式,向江西省教育厅反映少数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违规补课和违规收费。对此,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严密关注,一方面,及时调查核实,责成属地教育部门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会同有关部门连续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学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预警。
7月6日,针对网络媒体反映的江西春波学校违规补课收费问题,省教育厅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丰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江西春波学校作出“立即停止违规补课、三天内全额清退违规收费、全市通报、约谈学校校长和举办者、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江西春波学校认真反思,立即开展退费工作,并在全校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题活动。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教育教学整体安排,从7月上旬起,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陆续放假。今年暑假正处于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暑假,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专门通知,对严禁中小学校暑假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作出专门部署。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暑假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认识严禁暑期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省教育厅重申,除对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不收费用的原则下,可在暑假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暑假1/3、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全省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暑假期间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即: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省教育厅明确,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严禁违规收费。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今年已收取的住宿费,要按照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收取,多余部分尽快退还学生;采取抵扣下一年住宿费方式的学校,要向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征得学生同意。严禁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乱收费。在开展好课后服务的同时,严禁违规补课违规收费。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对暑假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省教育厅将在暑假期间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违规补课违规收费学校以及校长、教师,将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对违规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年县级政府高质量发展教育考核中倒扣分数,在分配省级教育专项资金时扣减管理因素分值,取消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类中央和省级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