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交通管制及噪音控制
公 告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于7月7日至9日上午进行,考点分别设在一中、二中两所中学,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就高考期间的交通管制、噪音控制等事项作如下规定并予以公告。
一、实行交通管制
1.7月6日14:00至7月9日12:00对考点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一中、二中考点的门口路段左右各50米以内禁止停放车辆,禁止行人停留和围观。考试期间实行交通管制(运送试卷、考试专用、考试巡视车辆除外),确保考点门口道路畅通。
2.禁止营运车主将车停放在考点门口,严禁在考点周边抢拉客源,堵塞和妨碍交通。
二、严格控制各种噪音
1.噪音管控范围:东起南丰水泥厂经华孚纺织有限公司,沿龙城大道经县二中转狄公路,经狄公湖至黄花镇东风社区和东风村等;南以芙蓉墩镇凉亭村;西起培罗成大道西端,沿龙城大道转博文北路经渊明小学至芙蓉墩镇江河堤(含江河村);北以长江为界。
2.噪音管控期:7月4日18:00至7月9日12:00,歌厅、舞厅、广场等各种娱乐场所、室内外装潢装修、店面广播广告、居民生活噪音声源等必须关闭,禁止各种车辆使用喇叭进行广告宣传,严格控制各类噪音声源。消除一切影响考生考试和休息的噪音。
3.建筑工地噪音管控
(1)高考严管期:7月6日14:00至7月9日12:00,各建筑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2)限制噪音期:7月4日至7月6日,在噪音管控范围内,建筑工地禁止施工时间:每天12:00至14:00和20:00至次日8:00。
三、严禁在居民密集居住区及考点附近,摆摊设点,不能影响考生考试和休息
上述公告,全县公民应自觉遵守,有关部门派人督查,发现有违反上述公告内容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彭泽县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委员会
二O二O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