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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国两制”香港实践行稳致远筑牢法治根基

2020-07-02 09:58  阅读:61 

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国安法”),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区在当地公布实施。香港国安法的出台,是香港回归祖国23年来,“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香港“自乱而治”的重要转折点。

立法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

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任何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都不会允许辖下的任何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可以例外,可以“不设防”。早在1990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一国两制”的大法典——香港基本法时,其第23条即明确将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权力“授权”给香港特区,这是香港特区义不容辞的宪制责任和义务。但令人遗憾的是,香港回归23年来,由于境内外“反中乱港”势力的极力阻挠和干扰,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本地立法工作自香港特区第二届政府启动后即遭遇严重挫折,而后被迫搁置,迄今为止尚未能如愿完成,导致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实际处于世所罕见的“不设防”状态,导致香港特区内部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极端活动愈演愈烈。

23年来,“一国两制”香港实践过程中频频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甚至是种种“乱象”“乱局”,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很大范围内严重触碰了“一国两制”的底线和红线,不仅“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这一根本宗旨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而且“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一根本宗旨也同样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对此,我们不可能回避和忽视,更不可能坐视不管,必须全面进行正本清源的工作,必须下大功夫、花大气力彻底解决“一国两制”香港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乃至种种“乱象”“乱局”。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目前率先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出台香港国安法,实属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涉港国安立法合情合理、合法合宪

香港国安法的出台,是中央政府以直接立法的方式率先从国家层面推动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中央政府对于香港特区直接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具体体现,是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与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有机结合,也是中央政府在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标本兼治之策。

维护国家安全是一个主权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根本利益和核心利益。中央政府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最终和根本责任,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国家安全立法是主权国家行使和维护国家主权的具体体现,世界上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无论是普通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制定有国家安全法,或在其法律中明订条文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以及国家安全的行为。以美国为例,其就为世界范围内国家安全立法网编织得最严密的主权国家之一。

维护国家安全历来是中央事权,在任何主权国家都是如此。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国家宪法赋予的职责作出有关决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是直接而有效防控国家安全风险的当务之急,是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标本兼治之策,是在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一国两制”香港实践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法治根基。

对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

“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方针,其不仅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

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一国”最重要的要求,就是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没有“一国”,何谈“两制”?因此,涉港国安立法工作启动后,境内外“反中乱港”势力一再喧嚣的“此乃‘一国两制’休止符”之论,完全是别有用心的歪曲和诽谤。

2017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指出,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历史必将证明——香港国安法是“一国两制”香港实践行稳致远的“保护神”。

涉港国安立法率先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对香港特区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与最大关爱。只有国家安全的根基牢固、社会大局稳定,才能够解决香港特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深层次矛盾问题,才能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才能为香港明天赢得更大发展空间。

“一国两制”这艘航船必将沿着正确的航向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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