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故中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最大程度降低交通事故伤员死亡率、致残率,为伤者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积极协助医护人员救助伤员,保障医疗救护车辆优先通行权,快速有效的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院前救治工作。
2020年6月26日9时50分许,温某东驾驶赣B37***小轿车沿登峰大道行驶赣州银行交叉路口时,与一辆骑电动自行车的相撞,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谢某明受伤倒地不起。
大队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第一时间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与医护人员一同参与到救助伤员的行动中,保障救护车辆安全畅通的驶入、驶出事故现场,为事故中伤者的及时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
在这次事故处理过程中,警通力协作,绿色通道,采取警车开道,保障载有伤员的救护车辆优先通行,让救护车走最短的路、用最短的时间,到达医院对伤员进行救治。因反应迅速,措施得力,伤员得到了及时的救助,现在伤情已经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宁都县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