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吉安讯(记者彭南)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6月19日,吉安市纪委监委将吉安市各地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通报如下:
吉安市地方海事处处长熊福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熊福勇在2017年春节前、2017年中秋节前先后两次收受行政相对人现金共计0.4万元,在组织初核前其主动上交。经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熊福勇党内警告处分。
吉安县油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卫先私车公油问题。经查,2019年4月,王卫先使用油田镇政府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50.51升,共计370.24元。经吉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卫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新干县潭丘乡庙前村党支部书记肖建军虚列开支公款购买烟酒问题。经查,2015年至2018年1月,新干县潭丘乡庙前村委会肖家自然村违规购买烟酒等共计4.28万元,肖建军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小组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肖建军还有其他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经新干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