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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县城公办小学学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了

2023-06-25 09:46  阅读:58860 


关于征求《寻乌县2023年县城公办小学学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近年来,寻乌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城东小学已建成并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经生源调查摸底、座谈论证、征求意见等环节,县教科体局牵头编制了《寻乌县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小学学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2023年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教科体局教育股邮箱xwjyg@163.com。咨询电话:教科体局教育股0797-2831257。

附件:

1.《寻乌县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小学学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县城小学学区示意图

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寻乌县2023年县城公办小学学区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增强我县义务教育控制大校额、大班额工作成效,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93号)精神,结合我县县城小学布局变化实际,调整县城小学学区划分,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原则

(一)相对稳定原则。学区调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二)相对就近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充分考虑影响就近入学的关键因素,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三)城区统筹原则。严格落实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的要求,结合各学校区域生源数量和学位数量情况,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对县城小学学区划分进行微调。

(四)优质均衡原则。科学合理划分、调整学区,同步推进师资等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调整内容

(一)划定城东小学学区。原城北新区小学学区的“学习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五里亭红绿灯路段两边县城区域,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区三期、四期和五期”、原城关小学学区的“城北三路以南,马蹄河以东,城北大桥-锦绣江东(含)以北区域(覆盖居民区大致为:鑫龙源、金龙湾、江湾悦府、青水山下、幸福佳苑、锦绣江东)”、原实验小学学区的“城北大桥→锦绣江东(不含)以南、东门桥→忠字塔红绿灯以北区域,江东大道至祈福华庭路段强国路西北边区域,岳东路北路口至科技大道路段县城区域”等区域划定为城东小学学区。

(二)原城北新区小学学区的“书香华府小区”调整至文峰中小学学区。

(三)原三二五小学学区的“东门路以南、中山路以东、新桥西路以北、岳家庄大道以西区域”调整至实验小学学区。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调整只涉及县城部分小学学区,县城公办幼儿园、公办初中学区范围未作调整,招生办法、招生对象类别等按《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93号)执行。城北幼儿园作为县幼儿园分园,其招生对象、招生办法参照县幼儿园执行。

(二)本次学区调整方案自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开始执行;本《方案》由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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